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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行政人员聘任合同书

聘用者(甲方):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
受聘者(乙方):

一、根据工作需要,甲方聘用乙方为北京师范大学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办公室临时行政人员,聘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合同法,在乙方受聘期间给乙方支付劳动报酬,标准为每月人民币      元,按月每月上旬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二)甲方除特殊需要可以有偿安排乙方加班工作外,一般应准许乙方在8小时之外和法定节假日享有自由支配权利。
(三)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给乙方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险。
(四)甲方有权安排乙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乙方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评价,给予相应的奖惩。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主要的工作职责如下:
1、负责基地办公用品的采购、固定资产的保管和维修,建立健全的资产清单和物品借还登记制度。
2、保管基地办公用房和文件柜钥匙,协调办公室、会议室、机房等房间的使用,负责所有房间的清洁卫生和环境布置。
3、协助办公室主任做好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包括各类文件和学术资料的录入、打印、复印及收编、整理和分类存档等。
4、负责基地内外的邮件收发和各种方式的信息传递,保证及时和准确。
5、协助基地学术会议和人员交流的相关后勤服务(包括机车票订购、食宿安排等)。
6、协助资料室购买、登记和管理归基地所有的图书资料,同时建立属于基地的独立齐全的图书资料清单。
7、协助安排和管理学生在中心机房和资料室的活动。
8、负责基地各种费用的报销工作。
9、其他与基地有关的临时性事务。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定,按时上下班,工作时间内不应随意离开岗位,不应干私活,不应做可能影响工作的其他事情。
(三)乙方职责保管的资产和物品如果遗失或人为损坏,乙方应承担一定数额的赔偿。
(四)乙方拥有休假权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利。
   四、以上条约双方共同遵守,如有违反,另一方可以终止合同,或追究相应责任。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可以申请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学校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二〇一三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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