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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总则
一、民俗典籍文字研究中心财务管理在以中心主任领导下工作。
二、中心管理委员会议委托一名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财务管理工作。
三、根据国家财务管理法规和北京师范大学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接受学校财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会计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条编制财务计划、财务决算的工作制度
一、编制财务计划、财务决算的时间为十二月二十日至三十日。
二、编制年度财务计划
1、根据上年度到位实际款项,参照上年度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编制当年财务计划。
2、财务计划包括:事业费收支计划、特种资金收支计划。奖酬金计划、全中心收支计划。
三、年度财务决算
1、年终清理:年终清理的主要内容为:
①清查收支款项,结清各项待结算资金。
②清查库存现金,确保账款相符。
③清查财产物资,做到帐物相符。
④核对年度预算数和领拨经费数。
2、年终结账:年终清理基础上做出年终结账。
3、年度决算:年终清理和年终结账的基础上,编制年度财务决算。
4、财务活动分析:检查中心年度经费预算贯彻和执行情况,分析使用效果,总结经验,解决问题。
四、财务计划、财务决算的生效和更改
1、财务计划、财务决算的生效须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审查批准。

第三条财务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财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的财务法规和学校有关财务工作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心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二、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决算和财务计划,遵守各项费用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监督资金使用,切实管好、用好预算内各项资金。
三、认真记账、算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编制财务报表,妥善保管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等档案资料。
四、根据学校下发的经费拨款通知,核查资金到位情况,以及经费分配比例、数额,及时下账。
五、定期检查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考核各项资金使用效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财会人员因故离职,须将经管的会计凭证、账目、款项以及未了事项,向接办人员移交清楚,并由行政主管人员负责监交。

第四条经费审批与报销

第五条文字生效、更改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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